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对本项目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总体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齐全,所有排放指标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排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
联系人:马小东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郿岘村四社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