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玛曲县欧拉镇克勤河砂石料加工点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赛代村向西约1.5km处,克勤河汇入黄河处上游3.5km,沿克勤河干流左岸布设,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编制完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22日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建设完成,2023年5月进行试运行。
本次验收范围为玛曲县欧拉镇克勤河砂石料加工点1条砂石料生产线。
依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2015]52 号)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综上所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规模和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考虑了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了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验收期间变更内容纳入验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