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玛曲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玛曲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赛雄路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及其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工
联系邮箱:******